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小微企业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一辆小餐车 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货值小 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即使合法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比如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立法、个体工商户、司法 、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2025年初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
